國際小包禁止寄送的物品主要包括以下幾類:
一、危險品
易燃易爆物品:如火柴、雷管、火藥、爆竹、汽油、酒精、柴油、煤油、桐油、生漆、機油、樟腦油、發(fā)動機起動液、松節(jié)油、天拿水、膠水、香水、氫氣、甲烷、丙烷等。這些物品在運輸過程中可能引發(fā)火災或爆炸,對人員和財產造成嚴重威脅。
腐蝕性物品:如硫酸、鹽酸、硝酸、有機溶劑等。這些物品能夠腐蝕包裝材料,一旦泄漏,不僅會損壞其他包裹,還可能對運輸設備和人員造成嚴重的傷害。
毒性物品:包括農藥、砒霜等劇毒物質。這些物品可能通過吸入、接觸或誤食等方式對人體和環(huán)境造成危害。
放射性物品:如鈾礦石、放射性醫(yī)療廢物等。這些物品會不斷地向外放射射線,長時間暴露在這些射線中會對人體的細胞和組織造成損害。
二、違禁品
武器、彈藥及仿真武器:如手槍、步槍、子彈、仿真槍、消防槍、弩箭等。這些物品具有潛在的殺傷力,可能用于犯罪活動。
毒品及精神藥品:如鴉片、嗎啡、可卡因、海洛因、大麻等麻醉藥物和精神物品。這些物品具有嚴重的健康和安全風險,當濫用或非法使用時,可能導致生命危險以及社會和法律問題。
國家法令禁止流通的物品:如文物、私人信函、反動報刊書籍、淫穢或有傷風化內容的物品(包括圖片、宣傳品、音像制品等)。這些物品可能違反法律法規(guī)或社會道德。
三、動植物及其制品
未經檢疫的動植物制品:如肉類(含臟器類)及其制品、水生動物產品、動物源性乳及乳制品、蛋及其制品、新鮮水果、蔬菜、鮮切花、種子、種苗等具有繁殖能力的植物及植物產品、動物皮毛、油脂類、皮張、原毛類、蹄(爪)、骨、牙、角類及其制品等。這些物品可能攜帶病原體和有害生物,對輸入國的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、農業(yè)和畜牧業(yè)造成嚴重的破壞。
四、其他禁止寄送的物品
難以估算價值的有價證券:如提貨單、核銷單、護照、配額證、許可證、執(zhí)照、私人證件、匯票、發(fā)票等。這些物品對于個人和組織來說都具有重要價值,因此禁止將其郵寄以防止丟失或被濫用。
妨礙公共衛(wèi)生的物品:如未經硝制的獸皮、未經藥制的獸骨等。
帶電池或磁性的電子類產品:如鋰電池、內置電池、筆記本電池、蓄電池、高容量電池等,以及含磁性的物品(如含喇叭的大小音響、有變壓器的電路板、馬達等)。這些物品可能影響飛行安全或損壞運輸設備。
難以辨認成分的白色粉末:這類物品可能被視為毒品或危險化學品而被禁止寄送。
國際小包禁止寄送的物品涵蓋了危險品、違禁品、動植物及其制品以及其他具有特殊性質的物品。在寄送國際小包時,請務必了解并遵守相關規(guī)定,以確保運輸安全和遵守法律法規(guī)。